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3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人〔2013〕596号)要求,我校201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顺利完成。请各单位于12月16日前将201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照片各1张交至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504),照片要求与网络上传同底版彩色照片,1寸,背面注明姓名及电话,并于12月23日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联系人:杨宁 电话:69127230
人事处
201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