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2012年我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学院推荐阶段工作即将结束,请通过学院资格审查及推荐的人员于9月13日前到人事处职称科报送职称评审材料。在材料整理过程中请您注意以下几点:
一、任职资格、年限不合要求人员一律不得推荐;学院(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小组落实人员对通过推荐人员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进行审核、指导把关。
二、提供评审简表50份(一份原件,其它复印即可)及同内容的《评审简表》电子文本1份(txt文档,通过个人邮箱发送myl@ncwu.edu.cn),评审表3份,破格人员需提供业务自传10份。
三、所有通过学院(系列)推荐评审人员均须把第一学历及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任职资格、聘任证书,外语合格证或免试申请表(无需申请人员除外)的原件、复印件放入档案袋以作资格审查之用。(由于更名大学及博士点建设验收需要而收取的证书暂提交复印件即可)
四、真实、有效填写。简表、小表所填任何内容必须由真实原件材料支撑,没有出版的刊物或鉴定的项目、公示期的材料不得填写,否则以弄虚作假处理。
五、规范、准确填写。教学、论文、著作、获奖(鉴定、专利)按表格栏目设置顺序分类填写,期刊号、收录号、会议论文号准确、全面填写。没有被三大检索(SCI/EI/ISTP)收录的论文集论文、增刊论文不得填写,论文、项目署名名次准确、如实填写(主持为第一名,其它参与人以此后推)。所有证书、获奖均需提供复印件(论文无需复印),届时统一由相关部门加盖公章。
六、所有材料原件、复印件均须分开排列(检索及收录证明除外,放在期刊内),每份期刊内自己文章所在位置必须做明显记号并在文章所在位置折叠露角。排放顺序依次为:资格证书类,教育教学类,论文、著作类,项目、获奖类,即简表从上到下、从左到右顺序排列。所有材料除学历、学位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聘书需放置档案袋内,其它材料均不得装置档案袋内。
七、网上无法检索的最近出版的期刊论文和著作,均须由出版社开具证明。
八、每位参评人员的材料按规定顺序放置包内后,包外均须制作个人信息牌及纸质信息说明(包括院系、姓名、申报学科、申报层次及类别),需要评审专用包者可到李培霞老师处领取(行政楼501房间)。没有提交网上缴费缴费条者请到吴付敏老师处提交。
九、所有需要提交的材料见附件。
联系人:吴礼明 吴付敏 联系电话:69127259
附件:
2012年高级职称评审报送材料明细.doc
人 事 处
2012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