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整理并报送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 来源:人事处 发布者:rsc 发布日期:2011年10月01日 )

校属各单位:

     2011年度高级职称评审推荐工作已经结束,请通过评审推荐的人员于10月9日12:00前到人事处报送职称评审材料。在后续材料整理过程中请你注意以下几点:

一、学院职称推荐领导小组落实人员对通过推荐人员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进行审核、指导把关。

二、提供评审简表35份(参加答辩人员45份)、评审表3份,破格人员需提供业务自传10份。

三、所有通过推荐评审人员均需把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任职资格、聘任证书、后学历人员学历认证报告,外语合格证或免试申请表(无需申请人员除外)的原件、复印件放入档案袋以作资格审查之用(10月8日上午10点前交426房间)。

四、真实、有效填写。简表、小表所填任何内容必须由真实原件材料支撑,没有出版的刊物或鉴定的项目、公示期的材料不得填写,否则以弄虚作假处理。

五、规范、准确填写。教学、论文、著作、项目按表格栏目设置顺序分类填写,期刊号、收录号、会议论文号准确、全面填写。没有被三大检索(SCI/EI/ISTP)收录的论文集论文、增刊论文不得填写,论文、项目署名名次准确、如实填写(主持为第一名,其它参与人以此后推,不得出现第二主持、第二主编等混淆排名的情况)。所有证书、项目、获奖均需提供复印件(论文无需复印),届时统一由相关部门加盖公章。

六、需要学校签字、盖章的内容暂定10月8号下午由学校统一签字、盖章(所有复印件均需盖章),简表只需一份原件,剩余34份简表复印即可,届时请通过推荐人员务必按时到场(联合办公地点暂定行政楼第四会议室)。

七、所有材料原件、复印件均需分开排列(检索及收录证明除外,放在期刊内),每份期刊内自己文章所在位置必须做明显记号并在文章所在位置折叠露角。排放顺序依次为:资格证书类,教育教学类,论文、著作类,项目、获奖类,即简表从左到右、从上到下顺序排列。所有材料除学历、学位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聘书需放置档案袋内,其它材料均不得装置档案袋内。

八、网上无法检索的最近出版的期刊论文和著作,均由出版社开具证明,人事处不再统一出具证明。

九、外审收费标准及方式:正高职:500元/人;副高职:400元/人。评审费需汇入工商银行账号:6222 0217 0200 2614352,户名:马勇亮。并将汇款凭证签写个人姓名后交至行政楼426房间马勇亮老师处,不接受现金方式缴费。

十、所有需要提供的材料见附件报送材料明细.doc

                                       人 事  处

                                     2011年9月30日

更新日期: 2011-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