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保证2011年度我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做好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评审材料报送程序及内容
(一)第一阶段:院系审核,8月30日至9月4日。
各单位成立专业技术职务审核推荐小组(以下简称“推荐小组”),推荐小组由7—11人组成,其成员原则上由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和党政领导成员组成。推荐小组由各单位自行组建,各单位行政第一负责人负全责,人员组成报人事处备案。
审核内容:
1.各单位审核推荐小组应对申报人员的有关证件,包括身份证、第一学历和学位证书、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外语合格证书等原件进行初步审验,核实无误后,在其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
2.各单位审核推荐小组应对申报人员的教学、科研成果进行网上检索审验,凡不合申报条件和要求的人员不得推荐,不合评审要求的教学、科研材料(如增刊、副刊,未经收录的论文集等)不得填写。
各单位请在规定时间内,将《2011年专业技术职务报名表》(附件4)报人事处。因漏报或没有将文件精神传达到申报人的,责任由所在单位承担。
(二)第二阶段:人事处审核及评审材料接收,9月5日至8日。
人事处组织对每一位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任职时间、外语情况、考核结果等情况进行资格审查。
地点:行政楼426房间(人事处职称科)。
纸质材料接收审核人:吴礼明;《评审简表》电子文本接收人:马勇亮。
二、收费标准及收费方式
正高职:1000元/人(其中含论文外审费600元);副高职:400元/人。评审费需汇入工商银行账号:6222 0217 0200 2614352,户名:马勇亮。并将汇款凭证签写个人姓名后交至行政楼426房间马勇亮老师处,不接受现金方式缴费。
三、关于任职资格及申报条件问题
(一)关于任职年限的计算截止时间: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其任职年限的计算截止到当年9月底。有聘任要求的系列(专业),今年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任职年限要求5年以上的,应在2006年6月30日前取得低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于2006年9月30日前聘任。任职年限要求不同的依次类推。
(二)任职资格及评审条件要求依照《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豫人社〔2009〕273号文件及《关于调整我省有关职称政策的通知》豫人社〔2010〕153号文件的要求,请各申报人员在河南职称网上搜索该文件并认真学习准备。
(三)197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申报副教授任职资格以及197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申报教授任职资格,须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方可正常申报。
四、关于参加工作后取得的学历实行认证
从2010年起,参加工作后取得学历的人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时,须提交学历认证报告,并在认证报告复印件上加盖单位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报送评审材料时,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复印件一同附上。未经认证的学历,不作为合格学历对待。
(一)提交学历认证报告的学历为参评人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时所使用的、参加工作后取得的非全日制学历(包括成人教育、自考、函授及单证取得人员)。
(二)提供学历查验的机构为教育行政部门或中共党校。
(三)学历查询方式。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学历,一是到全国高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或其在各省(市、区)的代理机构办理学历认证,二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中共党校颁发的学历,到中共河南省委党校函授部或研究生部办理查证,出具《干部学历学位检查清理登记表》。
五、关于学术期刊和学术著作检索
申报人提交的论文必须能在万方数据资源系统、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清华同方中国知网上检索到,著作必须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网站上进行CIP数据核字号验证。报送评审材料时须将学术刊物、著作原件与加盖单位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检索页一同附上。未经互联网上检索、验证的论文和著作只作为业绩参考条件。
六、关于推荐工作的要求
(一)推荐小组要按照《河南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规则》(豫人职[2007]20号)开展评审工作,严格评审程序,严明评审纪律,严厉打假,不断改进评价方式,切实保证评审质量。
(二)推荐小组预计在今年9月25日前完成评审推荐任务。
七、关于报送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问题
(一)报送学校人事处的材料
1.报送材料的目录(清单)一式2份。评审材料一人一袋(包),袋中材料原件、复印件应按《评审简表》中所列条目顺序分类装订排序,目录中各条目顺序应与《评审简表》中所列各类条目顺序排列一致,袋子(包)外面注明申报人单位、姓名、专业、申报类别。
2.《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B4纸张打印对折装订。《评审表》第1页“相片”栏内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并在“单位人事部门电话”栏内详细填写单位及个人联系电话(单位电话:0371-69127259)。
3.经单位核实、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个人版》规范录入的《评审简表》(A3纸张正反打印)一式38份以及同内容的《评审简表》电子文本。
4.需参加省高评委答辩人员的个人业务自传一式10份。
5.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教师资格)、聘任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6.第一学历证书及符合申报要求的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7.任现职以来(任职年限超过5年的,为近5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或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复印件。(推荐到省高评委人员报送)
8.外语(含古汉语)考试成绩通知书、外语考试合格证、河南省职称外语考试免试审批表(附件2)、符合外语免试条件且不需办理免试审批手续的相关证件原件或经审核后的复印件(无外语要求的系列除外)。
9.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
10.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原件及检索页。申报系列有论文鉴定要求的,申报人须指定论文鉴定篇目,其中,申报副高级职务的鉴定1篇,申报正高级职务或破格申报人员鉴定2篇。
11.申报正高级任职资格人员还应提交2篇参加外审的代表性论文原件及复印件(一式3份)。原件用来核对,复印件分装3个档案袋(袋内需装论文外审专家评阅表,附件5),同时将填写完整的《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外审论文登记表》(附件3)粘贴在每个档案袋的封面,其中“申报人编号”一栏由学校人事处统一编写。论文复印时须把所有涉及作者的中英文信息覆盖,便于匿名外审。外审鉴定的论文文科限独著、理工科限第一作者,全文系外文的论文需另附中文概括。
12.申报系列评审条件中所要求的其它材料、证明,以及其它代表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的材料原件。
13.个人和用人单位签字、盖章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附件1)一式2份,1份报相应高评会所在部门留存,1份呈报单位留存。没有提交《保证书》的一律不接收材料(附件1)。
14.下列有关人员另须提交的材料:
(1)从机关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提交证明其原公务员身份和到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任职通知原件。
(2)申报高校教师高级职务的人员提交1章教案,申报高级实验师的人员提交2份实验教案(复印件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3)197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申报副教授任职资格以及197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申报教授任职资格,提交本人正式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4)申报人所有业绩材料经展示后须加盖单位公章(证书、证件等在复印件上加章)。
(二)《评审简表》填写说明
1.省辖市:省直;主管单位:河南省教育厅(19018);工作单位:华北水利水电学院(19018035),填表人签名:吴礼明。
2.最高学历中,区分“硕士研究生”(双证)和“硕士”“研究生”(单证),学历详情栏中应完整填写何校、何专业、学制、学位,并以逗号隔开。
3.任现职近5年来年度考核情况,从左往右按年度从小到大填写。
4.担任学术团体职务或社会兼职及个人联系方式栏中,至少应填写个人联系方式。
5.论文、著作、项目、成果、专利、获奖栏中填写内容都必须有证书原件支持,在研的不能填写,增刊、论文集、副刊不能填写。
6.系部意见栏中需先盖章,至少一份为红章,剩下可复印。
(三)报送材料注意事项
1.申报人员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上述要求报送有关评审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2.破格申报及转评系列(专业)申报人员须到省评委会进行答辩。答辩时须提交本人正式居民身份证和工作证,答辩时间由省高评会另行通知。其它正常申报高级职称任职资格人员在学校进行答辩,报送材料时,提交《普通本科高校教师申报教授任职资格答辩评议情况表》(附件6)。
3.申报人参评业绩材料(包括论文、著作、成果、奖励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推荐小组截止接收材料的时间。
4.个人可以到“河南职称网”(www.hnzcw.gov.cn、www.hnzc.gov.cn)免费下载《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个人版》软件。
5.报送材料中有什么具体问题,请及时与人事部门联系。(因今年高评委设在外地,参评人员要认真准备材料,尽量避免材料的反复补充更换,以免影响正常评审。)
八、有关要求
职称工作政策性较强,且关系到每位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各单位要加强领导,严格把关,在考核、推荐、评审工作中,要真正把政治素质好、教学效果优秀、科研成果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选拔出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以利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我校的教学、科研水平。
职称评审工作问询电话:69127259 (吴礼明)
接收各类职称材料地址:学校行政楼426房间(人事处职称科)
职称评审工作监督(举报)电话:69127268
人事处
2011年8月27日
附件:
1.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doc
2.
外语免试审批表.doc
3.
外审论文登记表.doc
4.
报名汇总表.doc
5.
论文外审专家评阅表.doc
6.
普通本科高校教师申报教授职务任职资格答辩评议情况表.doc
7.
评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