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职称改革的有关政策和聘任制的原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哪里评审,哪里有效。专业技术人员从外地调动工作后,应按调入地区的管理办法和任职资格条件,重新考核,确认资格。调入人员申请确认的专业技术资格,与其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系列、专业、级别和档次)相同,并按同类人员的评审条件衡量。
一、确认对象:
从外省调入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或从郑州市外调入的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包括从中央部委直属单位及军队调入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时间安排:
2011年9月14日至21日。(周六、周日不办公)
三、申报材料:
(1)《河南省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审核表》一式叁份(见附件);
(2)原《评审表》(必须原件,在个人档案里,需借出);
(3)原资格证(必须原件,确认后由省人社厅收走);
(4)近期免冠照1张。
(5)资格证书工本费10元。
四、《资格确认审核表》填写注意事项
(1)主管单位代码:19018;主管单位:河南省教育厅;单位代码:19018035;
(2)确认系列:高校教师、实验、工程等;
(3)确认级别:正高级、副高级、中级;
(4)确认资格:教授、副教授、讲师、高级工程师、工程师等;
(5)确认专业:要求和资格证书上的专业一致,具体咨询职称科;
(6)原资格评价组织:和评审表原件最后一页评委会栏红章上的字一致;
(7)原资格取得时间:和资格证书上的资格取得时间一致;
(8)原资格发证单位:和资格证书上一致,具体咨询职称科;
(9)原资格批准文号:可向原评审单位咨询,例如:豫职改[2011]69号;
(10)原证书编号:和资格证书上一致;
(11)新证书编号:不填。
五、联系部门和联系人
联系部门:人事处职称科(花园校区行政楼426房间)
联 系 人:吴付敏 马勇亮
联系电话:0371-69127259
附件:
河南省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审核表.doc
人 事 处
201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