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各单位临时用工需要重新核定,本着精简高效节约管理的原则核减临时用工岗位,请各单位在9月5日前将现有临时用工情况统计上报并提交拟聘临时用工岗位人数。
各单位申报岗位情况及现实际情况将上网公示,欢迎群众监督。
联系人:丁灵濛 桂柘
联系电话:69127261
附件: 临时用工岗位统计表.doc
人事处
2010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