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因更名大学工作的需要,从人事处借走本人正高、副高级职称证书原件,博士、硕士
学位证原件的人员,请务必于12月18日12:00前将证书原件交回人事处。(注:正高级职称
证、博士学位证交至501房间李金华老师处,副高级职称证交至427房间武玉敬老师处,硕
士学位证交至426房间刘炜老师处。)
人 事 处
2009年12月17日